犯 ‘大’人?

台灣某杜姓立委, 去年底與友人共攜帶 20 條 香煙入境時, 遭海關人員發現, 欲予以課稅. 不料該 “大” 立委不僅當場發飆大鬧機場, 甚至口出穢言辱罵執勤人員. 事後該 “小” 海關人員, 竟然還被調職.

不僅如此, 該立委日昨更 “乘勝追擊” 公報私仇, 聯合多名同黨立委, 利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議時, “質詢” (不知道根據哪一條?) 並砲轟當時克盡職責執行任務的海關人員. 電視新聞中, 只見杜姓立委氣燄高張地問道: 你說, 我有沒有被搜出違法攜帶香煙? 對方遲遲不敢回答, 最後才答了句: 願主耶穌賜你們平安.

至於為什麼在機場口出穢言? 該名 “大” 立委則很委屈地表示: 我當時是覺得 “很嘔”, 所以才說: X ! 我當這個立法委員當得很 “沒有尊嚴”- – – .

哈! 好個 “沒有尊嚴” ! 大家都知道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天子犯法, 與庶民同罪”. 不知該大立委, 是不是因為不爽: 當個立委 “竟然沒有特權”, 沒有被特別尊重, 所以很嘔, 所以發飆, 所以罵髒話 – – – . 哇! 多麼的 “順理成章”.

我也不禁要想: 這位不畏強權的海關 “小” 職員, 不知道有沒有後悔過, 不該冒犯該立委 “大人” ? 也就是說, 怎麼那麼不小心去 “犯大人”. 結局差一點比人家 “犯小人” 還慘.

而我們這些 “小” 百姓, 更是不禁要感嘆: 民選立委, 尚且如此將個人特權及 “尊嚴”, 置於國家法令之上. 民眾奢望政府官員, 以全民利益為重, 恐怕是, 唉! — — 做夢了.

p.s. 根據台灣關稅總局規定, 民眾入關時, 每人攜帶行李及物品之免稅範圍, 有關香煙部分為: 捲菸 200 支 (等於一條). 超出部分, 自然就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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