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火車票犯法?

年底即將有選舉, 法務部為了宣導反賄選, 製作了許多紅布條, 提醒民眾 “買票犯法, 賣票也犯法”. 政令宣導原本無可厚非, 但這樣的布條卻掛在火車站前, 就未免太二百五了.

不知什麼時候開始, 在台鐵大山站前, 多了個紅布條, 布條上寫著: “買票犯法, 賣票也犯法 – -” 原本是要宣導民眾拒絕賄選, 但掛在火車站前, 卻害得前往搭乘火車的民眾們, 都給弄得一頭霧水. 搭車買票明明天經地義, 什麼時候竟然變成了犯罪行為?

嗯 – – ! 如果 “買票犯法”, 那麼以後搭火車是不是都不必買票了呢? 當地一名民眾就開玩笑的說: “如果這 (指以後搭火車不必買票) 算是政府照顧小地方民眾的福利, 那也不錯! – -” 不過, 那當然是不可能的啦, 否則才真的是 “買票” — 政策買票. 那恐怕無庸置疑的, 才真的是犯法行為吧?!

成語新解

電視上的一則啤酒廣告. 在擁擠的酒吧裡, 一位酒客隔著重重人牆, 高舉起手中的啤酒空瓶, 向吧台內的調酒師示意 “再來一瓶”. 啤酒於是從吧台藉酒客之手一路往外傳遞. 未料, 在途中竟被一位手持他牌啤酒的酒客給調了包, 畫面在這時出現了四個字 “見好 就收”.

哈哈! “見好就收” 這成語原來是可以這樣解釋的. 雖然有些胡說八道, 但反正是廣告嘛, 看了倒也引人會心一笑.

前兩天, 一位政客? (學者??) — 唉! 管他啥米碗糕! 反正有一位話題人物在國會演出了一段 “我演你猜” 的戲碼. 他先是多次闔眼數秒, 而後揉眼, 喝茶 – – 最後調整出一個看來相當舒服的姿態, 仰起頭閉上眼, 再微微張開嘴巴, 據說還隱約可以聽到 ㄏㄨ  ㄏㄨ  (呼呼) 的聲音- – . 這時大家就開始猜了 — 呼呼大睡? 夢周公? 對不起! 正確答案是 “閉目養神”.

由於這次演出, 引起了空前熱烈的迴響, 這位話題人物隨即在第二天加演了一場. 這一次, 他先是意猶未盡的來上一小段前日的 “閉目養神”, 接下來便將手指伸入鼻孔, (沒錯! ) 然後, 嗯- – 掏呀掏, 掏出了點成果. 接著仔細端詳了一下, 然後, 嗯- –

這一次, 有人猜是 “摳鼻子” 也有人猜是 “挖鼻ㄕˇ”- -. 結果正確答案由某位超有學問的政客宣布: 是 — “吃製於鼻”.

ㄏㄚˊ, “吃製於鼻” ? 是說 “吃掉從鼻子製造出來的東西” 嗎? 老公拍一下我的腦袋瓜, 並且輕罵一聲: “妳沒知識也要有點常識, 沒常識就得看看電視嘛!.” 噢! 我看了一下電視, 螢光幕上顯示的原來是 “嗤之以鼻”. 早說嘛! 我也是很有學問的ㄋㄟ˙ 只是耳朵不好, 一下子沒聽清楚嘛! 更何況那畫面 – – -.

說來, 這位話題人物也算是頗有創意的, “寓教於樂” — 藉由遊戲的方式, 輕輕鬆鬆就讓全國民眾學到 “閉目養神” 和 “嗤之以鼻” 兩個成語的用法. 只是, 不是說太常用成語會讓人語言能力變差, 還是變笨什麼的嗎? 更何況, 那畢竟是所謂的 “外來文化”, 真要說, 也要說點本土的嘛! 嗯, 首先學個 “啥米碗糕” 您以為如何?

颱風夜

離開臺灣將近十一年了, 雖然其間也經常返台, 尤其近幾年更是幾乎年年的暑假都會回來住上4~6星期, 但幸運的是竟然都沒遇到颱風 (或是剛好擦身而過). 沒想到在十月的這個時候, 卻給遇上了.

離開台灣前在台北的住處由於位在迎風面, 每次颱風來時, 感覺上客廳和主臥的大片玻璃, 都像是被風吹得搖搖晃晃. 也或許因為附近較為空曠, 電線被颱風吹斷而造成停電. 偏偏好幾次都剛好遇到老公出國, 擔心玻璃窗可能被風吹破造成傷害, 我只好帶著當時還小的兒子女兒, 躲到房子另一端的小房間 “避風頭”.

小時候家住三重. 印象中, 只要石門水庫一洩洪, 位於淡水河畔的三重必定淹水. 這時候, 大人們除了必須趕緊把孩子們安置到二樓, 還得緊急將冰箱,電視,桌椅- – 等家當, 搶搬上樓. 接下來, 還得盯著不斷上升的水位. 生怕水真淹上了二樓, 一家老小恐怕就得爬上屋頂求救了.

幸好, 除了有一年在阿媽拼命跟觀世音菩薩求救聲中, 大水終於在離二樓僅僅一階的高度停止上漲, 有驚無險度過之外, 水位多半停在近一人高的高度, 便不再上漲.

大水退去後, 大人們還得清除刷洗屋內的污水淤泥, 然而牆上的水位痕跡, 卻是怎麼也刷不掉. 而留在牆上的這些 “淹水記錄”, 也就常常成為三重人自嘲: 我們三重人的 “水準” 有多高你知道嗎?”的笑談. 如今想來, 依然不免有些心酸.

或許因為過去颱風留下的都是一些不好的印象, 這次強颱來襲, 電視新聞不斷提醒小心防災, 我不禁開始提心吊膽. 我們目前在台灣的住處, 位在大樓的頂樓. 昨晚睡覺前, 就一直聽到感覺像是飛機在大樓上方盤旋的轟隆聲, 老公說是風灌入大樓通風管線的聲音. 老公 “處變不驚”, 一躺下就呼呼大睡. 我卻是久久無法入睡, 只好一邊看書, 一邊等待眼皮終於不支闔上.

今天(六日)下午, 颱風才算真正進入風雨交加階段. 果然, 新聞畫面開始傳來如: 一位父親開車載著一雙兒女打算外出用餐, 未料遭被風吹落的的招牌砸傷; 以及一位住在山區的年輕孕婦早產, 但因山路中斷, 來不及到達醫院胎兒就不幸胎死腹中; 甚至有一戶喪家, 因為住處附近可能暴發土石流, 不得不帶著親人的靈柩緊急撤離 – – 等不幸消息

此外, 像早早安排好的婚禮, 因颱風來襲而面臨取消與否的困境; 在教堂裡集體結婚的多對新人, 在風雨交加中, 親友依然冒著風雨前往祝福下, 順利完成婚禮; 大雨造成道路淹水, 車輛在無法測知水深下, 驚險涉水前進; 風景區訂房紛紛取消, 業者們一臉無奈 – – . 一個颱風, 造成了成千上萬人的生活頓時陷入混亂.

據氣象局的報導, 這個名為柯羅莎的颱風自形成後, 不僅行經路線不斷變化速度時快時慢, 有時還呈現停滯. 幸好, 在登陸後因結構破壞, 而減弱為中度颱風. 雖說還是不可掉以輕心, 但減弱總是好事. 最好還能早早離開, 不要再有更多的災情傳出才好.

寒冬憶 “熱水龜”

這幾天晚上奇冷, 上床後縮在被窩裡半天, 手腳都還是冰冷的. 讓我不禁懷念起小時候, 祖母總會在天冷時, 放一兩個熱水龜在被窩靠腳的一端. 在暖暖的水龜助眠下, 很快的, 就進入甜蜜的夢鄉.

祖母常說: 小孩子屁股三斗火. 意思是小孩子上床後, 身體很快就暖和起來, 不像老人家, 身體總不容易暖. 因此, 天氣有點冷時, 她總喜歡挨著我們這些小鬼頭睡. 可是遇到天氣真的很寒冷或寒流來襲時, 我們這些小鬼 “屁股上那三斗火” 也幫不上忙了. 這時候, 祖母就不得不翻出家裡的熱水龜來幫助取暖了.

“水龜”, 顧名思義是個形狀個烏龜 (頭,腳都縮入龜殼裡的烏龜) 的裝水容器. 長,寬,高分別為 35, 25和 5公分左右吧?! 在我小時候, 材質多是鋁製的, 後來又有了塑膠材質. 在扁扁的水龜”背”上, 有個普通醬油瓶口大小的注水孔. 將燒熱的水注入後, 必須將孔蓋確實蓋緊, 以免熱水溢出而燙傷. 最後再視水的溫度, 包裹上一或兩層的毛巾,薄毯, 在睡覺之前放入被窩裡, 很快被窩就會暖和了起來.

水龜雖然很暖, 但如果使用不當可就不妙了. 除了因蓋子沒確實蓋好, 熱水可能溢出之外, 使用久了之後的水龜也有可能破損. 因此, 祖母在注好水, 並用毛巾或薄毯包好後, 都會先在桌上將水龜翻轉兩下, 以確定沒有漏水的情況.

比較嚴重的一次, 是跟祖母租房子的一位阿姨, 有一天天冷跑來和我們擠在一張床睡. 她十分驚訝於我們的被窩怎麼會那麼溫暖, 祖母告訴她是水龜的功勞.

第二天, 這位糊塗阿姨就興高采烈地去五金行買了個水龜回家使用. 只是, 她並沒有用毛巾將水龜包起來. 結局是, 左小腿燙出了個大水泡, 過了許久才痊癒. 祖母也因為沒有交代清楚而感到非常過意不去 — 因為根本沒想到她那麼快就跑去買 .

除了熱水龜, 祖母還有很多幫我們取暖的秘方. 例如: 將被子的腳端往內折進一截, 到至少可以包住腳丫子的程度. 一來冷空氣不易從縫隙滲入, 雙層保暖的腳丫子也比較容易暖和起來. 而雙腳一暖, 全身似乎也就暖和了. 此外, 早上起來穿上外衣時, 我們這些小鬼總會抱怨衣服好冰涼. 祖母就讓我們將衣服折整齊後, 放到枕頭下. 早上起床時, 就有微溫的衣服可以穿了.

看來, 我似乎也漸漸要到像祖母當年, 慨嘆老人家身體不易暖和並且怕冷的階段了. 可惜, 我當初從台灣搬到加拿大時帶上的一個熱水龜, 已經在後來搬到洛杉磯時, 和其他許多物品一起被惡劣的跨國搬家公司給 “搬丟” 了. 因此, 只有等下次回台時, 再到老式的五金行裡去找了.

至於今晚, 恐怕只能在睡前洗個舒服的熱水澡, 再抱著我們家那隻 “屁股可能也有三斗火” 的小狗子 QQ入睡了. 哈!

好心的酷哥司機

台灣一位熱心的貨車司機, 在運貨過程中, 經常好意提醒其他駕駛人, 諸如輪胎沒氣, 車門沒關好 – -等. 但因為長得很有點 “歹看面” (台語. 指面容比較嚴肅, 或指看起來較兇, 甚至有點像壞人.), 結果反而常常把人家嚇得加緊油門, 落荒而逃 ..

這位住在彰化的趙姓貨車司機, 長得其實也不真那麼壞人樣, 但蓄了個落腮鬍, 再帶上副墨鏡, 還真有幾分電視上 “誇張版” 黑社會老大的味道. 因此雖然生來俠義性格, 每次只要看到有人輪胎爆了, 貨物沒綑綁好, 總要搖下車窗大聲提醒人家一下. 只是許多人往往被嚇到, 以為 “這位黑道大哥究竟想做啥?” 為了”不惹事” 反而趕緊加速駛離.

但這位可愛又熱心的司機老大 (的確是老大, 但是是司機老大, 而不是黑社會老大啦!) 還真的很有心, 特地自掏腰包訂做了好幾片上面寫著 “你輪胎沒氣”, “你貨物鬆動”, “你車門沒關好” 以及 “車子有問題” 等的壓克力製 “車況警示牌”. 只要在路上碰到有人車子有問題, 馬上秀出 “警示牌” 提醒, 據說效果比以前好多了呢!

記得好久好久以前, 台灣曾經演出過一部片名叫 “虬(音同求) 髯客” 的武裝片. 片中的主角就是留著一臉的落腮鬍, 長相看起來也很粗獷, 還有副大嗓門, 卻是個行俠仗義的俠義之士. 看來, 這位趙老大的外型和古道熱腸, 倒也有幾分虬髯客的味道呢!

無論如何, 經過電視及報紙的報導, 今後再遇到這位熱心的司機老大提醒車況, 無論是 “舉牌告示” 或 “大聲吆喝” 提醒, 應該都不會再有人嚇得落荒而逃了吧?!

騙術大觀

和老媽通電話, 老媽提到前幾天晚上九點鐘左右, 有人在樓下按電鈴, 說是 “多年前住同棟二樓的鄰居” 和他母親從淡水搭計程車到附近”拜拜”, 結果發現身上沒帶錢, 因此要跟老媽借錢. 老媽一來覺得事有蹊蹺, 再來天已晚實在不敢隨便給 “陌生人” 開門, 便予以婉拒.

不料兩天後, 在隔壁樓下里長辦公室幫忙的一位女士竟說, 前兩天晚上一位年輕人, 跟她借了一千元, 說是”現正住本棟二樓”. 還說等他哥哥當天晚上回來就會還錢, 結果: “到現在也沒還.” 老媽說: 二樓現在住的明明是幾個白人老外啊! 那位女士才終於知道受騙. 一千元台幣並不多, 但受騙的感覺實在很嘔.

老媽因此跟我說: 以後回台灣若碰到有人藉口 “訪友未遇, 盤纏用盡”- -之類的, 千萬別上當. 其實早在十幾二十年前, 我就已經被騙過了. 當時那位三十多歲, 穿得也還像樣的女性跟我說的是, 她已經很久沒吃飯了. 我給了她五十元, 沒想到, 她竟要我把當時錢包裡僅剩的一百元現金也都給她. 真是有夠誇張的.

至於老公, 則是約十年前, 在社區大樓外被人騙稱: “老爸生病感冒, 沒錢看醫生”. 老公不忍, 給了她五百元. 不久大樓就貼出公告, 因社區裡已有多人受騙, 請大家千萬小心, 別再上當了.

這種利用人們的惻隱之心詐財的招術, 實在有夠可惡. 尤其最可怕的是, 許多人在乎的不是少數錢財的損失, 而是擔心再受騙成了 “冤大頭”, 而降低了幫助他人的意願.

至於以別人的家人安危, 要脅取財的就更可惡了. 好友的母親就接過這樣的電話. 歹徒以: 你的兒子在我手裡, 現在就去匯錢過來 – – 恐嚇老人家立即到銀行提款機轉賬 “付贖款”. 伯母年紀大了, 實在弄不來提款機, 便回家哭得一塌胡塗. 幸好, 不久好友的弟弟剛好打電話回家問候, 才拆穿這個西洋鏡. 伯母也才寬了心.

別以為 “傻瓜才會被他們騙”. 相信只要是當母親的, 遇到這樣的情形, 恐怕都難免慌了手腳. 有一次我跟著老公返台出差, 一天晚上老公加班, 我一個人待在宿舍. 電話突然響起, 我一接起來, 對方(一個年輕男生) 立即用台語慘叫: “媽媽! 我出代誌了!- – ” 因為自己聲音很”大眾”, 加上當時的情境, 還真的是有點驚駭, 讓我一時不知如何反應.

我下意識的用英文說了聲: “Hello?!” 一邊整理思緒. 結果對方竟然跟我ㄌㄠˋ起英文來了. “Hello, you speak Chinese?” 真是有點莫名其妙. 這時我也恢復了冷靜, 想到我和孩子平時都以國語對話, 而且兒子根本不知道宿舍電話號碼. 這時差點沒要臭罵對方一頓, 只回了句:” No. I speak English.” 就掛了電話.

因為事發突然(這種事也沒有不突然的), 當時也沒想到打電話報警. 但確確實實親自感受到, 歹徒利用母親愛子女心切的弱點, 所製造的那種情境, 真的會讓很多人無法鎮定反應,處理. 不過, 也是有那種超級笨蛋歹徒啦! 下面就有幾個例子:

“喂! 我跟妳說哦, 妳的兒子在我手裡哦!- -” “歹勢 (不好意思) 哦! 我只有女兒.” 接到電話的那位媽媽就說了: “他如果說我的”孩子”, 我說不定還會上當呢! 兒子? 簡直笑死人!” 我老媽也接過這種白目電話: “阿母, 我阿丁啦! 我被人家抓起來了! – – ” 別說我媽沒兒子, 就算有兒子, 也不一定剛好就叫阿丁吧?! 老媽氣得罵人掛電話, 對方竟還敢回罵, 真是囂張到了極點.

聽朋友說, 還有另一種花招. 就是歹徒先拼命打電話給某位女性的手機, 並不斷講些穢言穢語, 逼得受害人不堪其擾關機. 接下來, 歹徒再打電話給該女性的先生(或家人,男友), 說是女方在他們手中. 這時做先生的再怎麼努力 call 另一半, 對方都處於關機狀態, 必定非常驚慌, 恐怕就很可能被歹徒予取予求了. 至於, 歹徒如何同時弄來夫妻或男女朋友手機號碼, 那就不得而知了.

因此, 女性朋友若接到這類騷擾電話, 而決定關機前, 一定要先打電話告知家人老公或男友, 以免予以歹徒可乘之機.

電話詐騙, 借盤纏, 要錢吃飯 – – 等, 我和老媽及老公都遇上了. 說來, “中獎機會”也未免偏高. 但朋友説的似乎也頗正中事實: 這年頭, 沒碰過這類事情的, 才真是超級難得呢!

唉! 這是什麼世界啊?!

鳳梨酥 — 就是好吃

不久前, 台灣北中兩大都市的糕餅業者, 為了某種美味食品, 到底是哪裡的特產, 而有些意見. 一邊是由市府出面舉辦比賽, 選出美味及創意等代表; 另一方則強調該美食其實是發源於當地, 因此要求”正名”. 不管結果如何, 當時遠在美國的我是 “只聞餅香四溢”. 因為這項美食, 正是我的最愛, 幾乎每次回台一定要帶點回美國的–鳳梨酥.

在台北時沒空上街購買, 直到返美前在機場購回的鳳梨酥.

記得八九年前, 我們還住在溫哥華時, 一天英語班上一位同學剛從台灣探親返加, 上課時就帶了一盒鳳梨酥送給班上老師. 老師隨即大方的拿出來招待大家, 全班20名左右的同學, 於是各自前去拿了一個.

只見那些 “外國人”, 一吃到嘴裡, 馬上”嗯 – -! ” “Wow – -!” 地驚呼不已. 老師眼見”盛況空前”, 於是把剩下的幾個也給”捐”了出來. 我們幾個台灣來的, 自然不好意思再去拿第二個, 有些同學可顧不得矜持, 一下子就衝向講台. 有說要帶回去給孩子吃, 也有說要給老婆老公吃的, 總之, 三十幾個裝的鳳梨酥, 就這麼 “兩三下清潔溜溜”. (害得那位同學只好第二天再送老師一盒.)

同學帶的鳳梨酥, 到底是哪個城市,哪家糕餅店製的, 當時其實並沒有特別注意, 反正就是 Made In Taiwan 嘛! 住在北部地區的人一定都知道, 基隆李鵠餅店的鳳梨酥頗負盛名. 我和家人偶爾到基隆廟口吃東西, 都會順便買點回家. 至於台中的鳳梨酥, 也許在中南部地區獨佔鰲頭, 但對於台北人而言, 為了鳳梨酥而特意跑到台中去買, 似乎就遠了點.

台北一位好友的女兒, 三,四年前從台灣到美東留學. 就在出發前幾天, 好友特別問我, 該讓女兒帶什麼小禮物到美國, 送給即將前去機場接機的學長及其他同學? 我毫不猶豫的就告訴她: 鳳梨酥. 朋友的娘家就在台中, 她隨即請家人快遞了幾盒北上. 後來她告訴我, 女兒帶去的鳳梨酥, 果然大受歡迎. 可見, 台中鳳梨酥一定也非常好吃.

近年來, 鳳梨酥的包裝日益精美, 是送禮時不錯的選擇.

至於到底鳳梨酥有何秘訣, 為何會如此受人歡迎呢? 其實它的成分並不複雜, 外皮是由麵粉, 雞蛋, 奶粉, 砂糖, 奶油(也有用豬油的 但現在應該比較少了), 再加一點點的鹽揉製而成. 內餡不用說, 自然是新鮮鳳梨和糖熬製的鳳梨醬了. 綜合這些外皮內餡, 做成一個個小方餅, 加以烘烤後, 外皮酥鬆入口即化, 內餡香甜綿密, 又略帶一點點 QQ 的嚼感. 嗯- – – !

烘烤後的鳳梨酥, 外皮酥鬆, 內餡酸甜綿密. 嗯 – -.

幾年前媒體爆料, 原來鳳梨酥的內餡, 並不全是鳳梨醬, 其中還添加了冬瓜熬製的冬瓜糖(醬). 但糕餅業都表示, 加冬瓜糖其實是為降低鳳梨的酸度, 讓餡料吃起來更加酸甜適中及美味. 雖然未確實標示, “但無關混充或欺騙”. 消費者似乎也都能接受, 反正好吃才是最重要的嘛!

除了鳳梨酥, 鳳梨月餅則是我小時候的最愛.

這幾年, 朋友贈送或自己隨興購買, 陸續也吃過許多不同品牌的鳳梨酥. 發現有的外皮特別好吃, 酥軟適度; 有些餡料實在, 甜中還帶一點點的微酸 . 甚至還吃過在咬下的剎那, 外皮和黏Q綿密的內餡結合, 而後外皮部分入口即化, 鳳梨內餡卻又齒頰留香的 “極品”. 那種美味, 我的文學功力實在不足以形容, 只能親自體會了.

當然也曾買到過 “難吃到終身難忘” 的. 例如餡料不道地,過少, 或是太厚太硬, 甚或一咬外皮馬上完全崩解, 隨即像 “天女散花” 般散落滿地的. 讓人痛心竟有業者那麼不實在或不用心, 憑白糟蹋了如此一項美食.

有人著重酥皮, 我則更喜歡內餡香Q微酸的口感.

無論如何, 負有盛名的品牌, 我固然還會購買. 但也還會繼續 “繳學費”, 尋找好吃實在, 卻沒被發現的美味鳳梨酥. 誰讓鳳梨酥是我最愛的點心呢!

台北 101

台北101已經去過幾次了, 倒是沒上去俯瞰過大台北地區的景色. 星期六那天, 女兒突然想看電影, 於是決定到華納威秀影城看場電影, 之後再到 101 欣賞台北的夜景.

在台北市, 幾乎從任何地區, 都可以看到一柱擎天的101大樓.

久聞華納威秀影城的盛名, 真到那裡, 卻只覺得混亂與迷惑. 好多人正排隊買票, 是一條見不到尾的長龍. 而我們這一家鄉巴佬, 雖然事前電腦訂了票, 卻不知該到哪裡取票. 到現場賣票的櫃台請教, 年輕男售票員隨手一比, 順便 “大方的” 給了兩個字說明: “對面!”. 對面? 嗯- – 好! 還是霧煞煞. 混亂地在人群中找來找去, 才知道原來是指位於另一邊的一棟 building. 才到了取票處. 排隊時, 感覺還是迷惑.

到了進場時, 才真正是亂到不行. 由於有好幾個放映廳, 開場時間又各不相同, 或許前場次尚未結束, 工作人員嚴格限制, 在各廳開演前10分鐘才得以進場. 但等著入場的人實在太多, 許多人不耐煩了, 索性就堵在入口. 彷彿是在宣示: 不讓我進去, 大家也都別想進去.

看完電影, 天已經快黑, 真的只能看夜景了. 輕鬆的散步到101, 售票地點在五樓, 全票350元, 優待票(軍警 學生,65歲以上長者及殘障人士) 320 元. 買完票, 老公猶豫不決的毛病再犯, 該先吃晚餐呢? 還是先上去看? 真受不了. 最後還是先上觀景台. 台北101的電梯, 據稱是目前全世界最快速的電梯(每分鐘可達 1010公尺) 從五樓購票處到達觀景的89 樓, 只需要37秒呢!

電梯裡有一儀表,顯示電梯當時所在樓層,高度,爬升(下降)速度及使用時間.

經過老公之前的猶豫耽擱, 到了觀景台天已經完全黑了. 透過廣播知道, 可以免費租借個人用的語音導覽. 我於是借了一個 (需質押證件). 在觀景台內劃分有幾個區域, 在每個區域的牆上都標有號碼, 只要依照牆上號碼輸入, 就可以聽到語音說明. 從該區域望出去的大台北區景致: 如四獸山,淡水河,美麗華的超大摩天輪- -等等.

就和在芝加哥的觀景大樓一樣, 這裡自然也有 101 背景的照像服務囉, 我們也不可免俗的拍了一張. 除了照片, 原來還附有證書, 同時會印有姓名, 可以證明你曾登過101哦.

趁著等照片的時間, 我們又去參觀了懸吊於87- 91FL 間的超大風阻尼器 (TMD). 該阻風尼直徑5.5公尺, 由41層 12.5 公分厚的鋼板焊接而成, 重量達6.6噸重. 這麼大的”大圓球”, 101大樓共設置有三座. 至於其主要功能, 則是為調諧及減低(40%左右), 大樓被強風吹襲的時擺動.

巨大的風阻尼器由8 支直徑9公分,長42公尺的鋼索串聯懸吊於第92層

因為照片尚未完成, 我便有了理由到紀念品販售部去逛逛. 售貨小姐告訴我, 購物超過500元, 可免費得到一張到91樓的室外觀景台參觀( 100元價值). 但老公女兒顯然已餓得無心戀”站”, 同時我們有三個人, 票卻只有一張, 也就沒再上去了. 結果在搭電梯下樓時, 讓我們發現了個小秘密. 原來, 該電梯下降(45 秒)比爬升 (37秒)花費較多時間哦!

吃在台灣

從來沒有一次像這次回台, 感覺那麼的鬱悶. 本來想好好享受, 以自己熟悉的語言, 盡情地聽看電視節目的. 但每天看著一些道貌岸然的政客,學者,富豪, 在電視上公然扯謊, 為自己的錯誤甚至罪行辯解,實在很煩. 想想不如關掉電視, 上街吃東西去. 反正小百姓, “吃乎飽, 穿乎燒” (吃飽穿暖) 才是真的. 至於所謂的公平正義, 唉! 別傻了!

說來, 台灣真的是吃 (尤其是小吃) 的天堂. 以前我們特別喜歡去逛夜市時, 順便吃各種的小吃, 例如: 士林夜市的鼎邊銼, 生炒花枝; 通化夜市的割包, 烤包穀(玉蜀黍); 饒河夜市的蚵仔麵線, 胡椒餅- -等. 當然, 肉圓,甜不辣- -等, 也是返台時經常要吃的美食.

蚵仔煎和魷魚羹,都是典型的台灣小吃.

前年我們去九份時, 在瑞芳火車站前, 原本準備換搭往九份的客運. 因為孩子們喊餓, 只好在火車站前街, 先吃點東西. 結果, 當時吃的排骨酥麵,排骨酥湯及油豆腐,魯白菜等, 卻讓孩子們至今念念不忘. 只是我們這家人雖然愛吃, 卻很少為了某樣美食, 不遠千里跑去光顧. 因此, 儘管想念那家麵攤的排骨酥, 也從沒有大老遠再跑去吃過. 只是, 再說下去, 口水恐怕都要滴下來了.

炒米粉,魷魚羹+蝦卷$113元; 乾麵,天婦羅+排骨酥湯$120元

雖然不能吃到那家讓我們魂縈夢繫的排骨酥(這麼說好像有點誇張), 還是有許多好吃的地方小吃, 可以讓我們一飽口福的. 這幾年, 在各大百貨公司地下商場, 普遍設有小吃街. 在這些小吃街裡, 集合了全省各種著名的小吃, 例如基隆廟口了鼎邊銼,天婦羅, 溫州餛飩, 台南蝦卷, 各類冰品, 甚至韓國, 日本, 香港, 星洲(新加坡), 義大利- – 等各國美食, 應有盡有.

實物, 照片, 加上圖片說明, 就連老外都可以輕鬆點餐.

而雖然位於著名百貨公司, 但這些美食卻並不貴, 甚至應該說是相當的價廉物美. 更重要的是, 盛夏時有冷氣冬天時有暖氣, 甚至還有大型電視. 食客一邊享受美食, 還可以一邊觀賞電視節目, 或關心時事.

小吃攤的價格, 餐廳級的氣氛及設備, 還有洗手台, 也算是相當貼心.

撇開貪污腐敗的政治環境不說. 住在臺灣, 每天有那麼多的美食可供選擇, 我真的忍不住要說: 唉! 幸福啊!

受不了的噪音

好不容易完成了這一趟旅遊, 回到台灣想好好休息, 卻遇到住處隔壁正在大事裝潢, 根本完全無法休息. 鑽牆挖地的巨大聲響, 更讓人幾乎要發瘋.

打從以前還住在台灣時, 我就一直無法了解, 為什麼許多人買了房子之後, 要先將其 “徹底摧毀” 再予以 “重建”的做法. 甚至全新蓋好的房子, 買來之後, 都要開腸破肚地挖掉地板, 掀開屋頂才甘心. 實在很難理解.

記得以前在台灣先後買過的兩 “任” 房子, 一方面是買了房子之後, 實在沒有多餘的錢, 更重要的當初也是看中意了才買的, 所以沒有怎麼修改, 就搬進去住了. 或許 “砸爛了再重建” 這種事, 是有錢人才玩得起的遊戲吧?! 至於是否帶給鄰居嚴重的噪音污染, 那就是 “你家的事” 了.

曾經跟一位親友談過這個問題, 結果, 對方反而覺得我 “大驚小怪”: 誰不是買來敲掉再重新裝潢? 至於吵到別人, “那也沒辦法”.

其實, 我並不是說不能重新裝潢. 房子住久了之後, 恐怕也不免會要翻修. 到時候, 少不得又要 “吵回去”,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但台灣的住屋形態, 多是公寓及大樓, 家裡的每一面牆, 幾乎都與上下左右後某一邊 (或甚至多邊) 的鄰居”共用”, 一家施工往往多家受害. 能夠少讓別人受點罪, 應該也是現代人該有的良知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