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故鄉的水果

剛到美加的時候, 看到超市裡又大又鮮美, 有黑 有紅 有黃 (白), 各種品種的櫻桃, 價錢也不是太貴, 開心的不得了. 這是以前在台灣的時候, 根本吃不起的.

另外, 像杏桃. 很久以前在台灣的時候, 曾經在晴光市場看過, 也是其貴無比. 當時只喝了杯杏桃汁, 算是開了洋葷. 沒想到, 搬到美國以後買的第一個房子, 門前就有一棵杏桃樹. 每到夏天的時候, 樹上結滿了又大又甜的杏桃, 我們總算徹底的吃了個過癮. 甚至, 因為產量實在太多, 成熟的杏桃又不經放. 因此每次一採收, 都得趕緊拜託鄰居朋友幫忙消化.

在嚐過各種當地的美味水果後, 漸漸的, 我們卻又開始想念起台灣的水果. 但這裡畢竟是美洲, 想吃台灣的水果, 可沒那麼容易. 像芭樂, 這個在台灣品種繁多, 又價廉物美的水果, 在這裡的華人超市卻是奇貨可居, 品質也不是很好. 此外像: 荔枝 龍眼 楊桃等, 也都是這兩三年, 才開始比較大量出現在華人的超市. 但是, 別說價格不便宜, 味道似乎也不如在台灣時吃起來的好吃. 至於兒子女兒愛吃的連霧, 就更是見都沒見過.

剛好, 有位朋友家裡種了棵枇杷樹, 結的枇杷又大又甜, 好幾次拿來跟我們分享. 這提醒了我們, 為什麼不乾脆自己也來種些水果?!

搬到新家後, 我們請了一位, 據說曾是臺灣派駐非洲農耕隊的先生, 幫我們在後院斜坡上種了些果樹, 包括蘋果, 杏桃, 檸檬, 柳丁, 無花果等. 然而, 或許是山坡上土質不好, 或許因為斜坡水容易流失. 總之, 除了無花果結實較多之外, 其他幾棵果樹, 長得都不太好, 甚至可以用發育不良來形容. 種在院子角落的連霧, 更是因為山上氣候寒冷, 而給凍死了. 至於一旁的芭樂樹, 情況看來也不樂觀.

至此, 我們算是徹底死心了. 沒想到, 大約兩個多月前, 芭樂樹開始開了許多小白花. 不久, 又開始冒出許多小果子, 算算至少也有三十幾顆吧. 最近幾個星期, 果子越長越大, 其中一根細瘦的樹枝承受不了太多果子的重量, 幾乎要折斷. 老公趕緊找來根木棍支撐, 才算救了這根結果最豐碩的分枝.

這幾天, 部分芭樂的顏色慢慢開始轉黃, 看來是可以吃了. 我隨意摘下一顆, 吃了一口, 雖然不是那麼甜, 但已經讓我開心到不行.

再過幾天就是新年了. 也許, 這是老天爺送給我們, 聊以紓解思鄉之情的新年禮物吧?!

每逢佳節倍思親

又是農曆新年將近. 此地華人超市裡 , 一如往年, 大約從農曆新年前一個月開始吧? 就會鎮日播放所有華人都耳熟能詳的新年歌曲: 每條大街小巷, 每個人的嘴裡, 見面第一句話, 就是恭喜 恭喜 – – – -. 加上貨架上擺的各式各樣應景的年貨, 琳瑯滿目. 感覺上, 好像還真的有那麼些過節的氣氛. 甚至, 好像還有點回到故鄉的感覺呢.

聽說即使在台灣, 過年的氣氛也是越來越淡. — –這其實是我自己沒得返鄉, 拿來自我安慰的. 不過, 限制放鞭炮的時間, 好像也多少沖淡一些年節的氣氛吧?!– — 而在美國, 由於中國農曆年並非國定假日(這也是當然), 因此, 除非正巧碰上周末, 否則家裡頭上班的還是得上班, 上學的也得上學. 如果全家人都住在家裡, 還可以在除夕夜, 一起吃吃火鍋, 代表圍爐. 否則, 像我們家, 女兒在外州念書, 想全家人聚在一起吃個飯都不可能, 就別說想要慶祝什麼新年了.

出國那麼多年, 回台過農曆年的次數好像只有一次. 過去, 固然是因為老公, 孩子們上班上學, 根本不可能在這時候, 有那麼多天假期可以返台. 而我, 雖沒當差上課, 在家裡做飯, 洗衣, 接送孩子上下學, 也還是有點維持這個家正常運作的 “小功能” 的.

而今, 雖然不必再接送孩子, 但一個人返台, 總感到孤單. 另一方面, 以今年為例, 洛杉磯到台北的機位似乎一位難求, 票價也不便宜. 盤算的結果, 與其在這時候和別人湊熱鬧, 還是決定將錢省下來, 等票價稍跌時再返台. 只是心裡難免會覺得對不起在台灣的母親和其他親人. 這時候, 難免有點夢想: 自己如果是個有錢人該有多好!

在中國人的傳統當中, 新年原本該是全家團圓的日子. 負笈他鄉的遊子, 再遠也要在這時候回到父母跟前, 稍稍紓解一下父母親對子女的思念之情. 然而, 人在異國, 身不由己. 所以, 也只能輕嘆: “每逢佳節倍思親” 了.

在海外上課的第一天

一位在華人社區開台灣小吃店的女士跟我說的笑話; “剛到美國的時候, 全家人的英文一竅不通, 心裡很鬱卒. 結果, 你知道我們家是誰最快適應嗎?”  “孩子?!”— 我回答.  “不是, 是我們家的狗. 人家可是一點語言問題都沒有, 搬來沒兩天, 就 汪汪 汪汪 的, 隔著籬笆和我們家隔壁的狗聊起來了.” 她說完, 差一點沒把我給笑倒在地上.

不過, 這當然只是個笑話. 一般來說, 孩子們因為學習力強,, 沒有包袱, 加上待在學校時間長, 學習起英文, 的確比大人快得多. 很多人都說: 把孩子放在一個語言不通的地方, 幾個月之後, 保證他們可以朗朗上口–流利的使用該國語言. 基本上, 我也很支持這種說法. 我家女兒的例子, 或許正可以提供做為參考.

女兒在要到溫哥華前, 才剛上小學五年級. 因為並沒有特別去學英文. 所以連26 個字母都背不全. 到了當地要上小學的前幾天, 我擔心她什麼都聽不懂會太挫折, 臨時決定給她惡補, 每天教她10個單字. 記得第一天我要她記住的十個單字大概是: school, classroom, homework, teacher, good morning… 之類. 結果, 第一天上課回來, 她竟然開心的不得了, 說她聽懂了這幾個字. (天啊! 還真是有夠樂觀!) 不過, 幸好班上也有幾位台灣來的同學可以幫她, 我們也就不怎麼擔心了. 跟我們同時搬來的朋友, 兒子也在這個班上, 卻很擔心孩子們會整天在一起說中文, 英文恐怕進步不了.

其實, 因為班上還有很多同學, 都來自不同國家, 想要做朋友, 大家非得努力學說英文不可. (我們在溫哥華停留的第一站, 剛好是新移民集中的地方, 女兒所讀小學, 移民比率更高達 70% 以上). 事實上, 女兒也真的很快就滿口英文. 不出半年, 更聽到她流利的用英文和同學在電話上聊天, 討論功課了.

兒子出國時, 已經上初二, 因此不是像妹妹那麼明顯, 從零開始的強烈例子. 不過也是從第一天回來時告訴我們的: “99% 聽不懂” , 很快的就進入狀況.

相對於孩子們的 “突飛猛進”, 我這個做母親的, 進步可就沒有那麼快了. 台灣出來的我們, 英文講得雖然不見得好, 文法卻好像背得都還不錯. 因此, 在到ESL 學校考試時, 莫名其妙的, 我就被編入了高級班-Advanced . 我一直 “哀求” 老師, 雖然考得還可以, 但其實我的會話真的差到不行, 可不可以讓我到中級班–intermediate 去? – – -寧為雞首, 不為牛尾嘛! 你說是不是?! 說不定我的 “廢話” 程度, 其實根本應該去beginner 班. 但老師卻一直鼓勵我試試看.

第一天上課, 老師在課堂上體貼地說 :為了讓大家聽得懂, 她會盡量說慢些. 如果覺得她還是說得太快了, 就輕輕搧動雙手, 提醒她放慢速度 . 課堂上, 的確不時有同學做動作, 請老師講慢點 – – -因為這位老師講話可真是超快的. 我卻是一次都沒有這麼做, 那可不是我因為真的那麼厲害. 而是, 唉! 如果我真的每次覺得快, 就揮動我的雙手, 整堂課近三個小時下來, 我的兩隻手, 大概也差不多要報廢了.

當然, 後來我也慢慢習慣了老師說話的速度, 並且自advanced 班上”光榮畢業”. 不過到現在, 只要一接到外國人打來的電話, 我還是會舌頭打結, 頭腦一片空白. 唉! 嗚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