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十幾個小時的長途飛行, 23日晚上 10 點多, 終於抵達了台灣. 為了希望能一覺到天亮, 還硬撐到 12 點才不支睡著. 沒想到, 還是在清晨 4 點鐘就醒了過來. 接下來, 自然少不得幾天日夜混亂的日子了.
當初的盤算是: 坐洛杉磯下午出發的飛機, 經過大約14 小時的飛行, 到台北剛好是該上床睡覺的時間, 時差應該很容易可以調過來. 但生理上的時鐘, 卻不是我們可以隨意撥轉的. 有人說: 回家的那一趟飛行, 時差比較容易調整過來. 如果真是如此, 那麼究竟是哪個我在認定這裡不是我的家呢?
也有朋友說: 年紀大了, 時差不容易調. 像這樣回來個十天半個月的, 可能在這裡時差還沒調過來, 又要回洛杉磯去了. 唉! 看來, 我是比較傾向承認自己年紀大了.
除了時差, 為了和在美國的兒子女兒保持聯繫, 但卻不要打擾他們上課及睡覺的時間, 頭昏昏腦鈍鈍的我, 還得小心確定洛杉磯和印地安那當地的時間. 腦袋裡同時裝了三個時鐘, 還要對抗頻頻在我腦袋和眼皮上動手腳的生理時鐘. 唉! 苦啊!
P.s. 洛杉磯當地時間, “目前” 比台灣晚 16 個小時. 也就是說, 台灣時間現在是28 日晚上 8 點, 洛杉磯時間便是28 日清晨 4 點鐘. 但在每年四月初, 美國大多數地區開始實施日光節約時間, 時鐘會撥快一小時, 直到十月底再撥回. 因此, 這段時間 (四月初到十月底) 洛杉磯所在的美國西部太平洋時區, 將只比台灣晚 15 個小時.
至於印地安那州, 並不參與日光節約時間政策, 因此, 時間都是比台灣晚 13 個小時 ( 比洛杉磯早 3 個小時).
**update: Indiana 州今年 (2006年) 也將加入日光節約時間計劃陣容, 將在四月初的周日凌晨將時間調前一小時 (如凌晨 1 點調前為 2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