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雨

朋友借給我一部小說, 上中下三大冊, 每集各有四百頁左右, 真讓我開心不已. (還真頗有點見獵心喜的喜悅). 因為上回從台灣帶回來的書早看完了, 拜託老公回美時順便幫我帶回來的後援又未到 – -, 沒有書可看的日子, 總覺得少了什麼.

因此, 朋友借給我的這幾本書 ,真恰如一場及時雨, 讓我接下來的好些天又可以有 “幸福到不行” 的感覺. 呵呵!~

其實在我們住的城市, 和臨近城市的幾個圖書館裡, 也都有中文書籍可以借閱. 但畢竟屬於 “外文書籍”, 數量和新書進來的速度和種類, 自然不可能盡如人意. 加上我對愛情小說, 和部分內容 “淡如無” 的暢銷書籍, 實在興趣缺缺. 而這些, 卻往往也是此地圖書館裡中文書的主力之一.

幸好, 除了偶而會進的文學作品,文選和翻譯小說之外, 還有些武俠小說和食譜, 讓我在手邊沒有任何新書可看時, 得以稍稍解除我的”文字飢渴”, 並且打發時間.

一次在臨近城市的圖書館, 遇到一位說中文的圖書館工作人員. 她說我們也都有繳稅, 因此其實可以有權要求圖書館多進些中文書. 她並且說, 像同是來自亞洲的某國移民, 圖書館如果進該國語言的書慢些, 他們馬上就提出抗議.

儘管說來也是有幾分道理, 但如果書得用 “吵” 來的, 那麼我還是寧願秉持 “借得到是幸運, 借不到時就自己花錢買” 的原則, 來的自在些.

人在異鄉, 各種來自故鄉的物質難免匱乏些, 但書籍真的是我最最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糧. 在心靈和腦細胞即將再次 “斷糧” 時, 朋友的這陣及時雨, 自然讓我感激不已.

“候選陪審團員”一日記(下)

回到集合報到大廳之後不久, 工作人員宣布, 我們可以暫時離開去吃午餐, 下午一點半時再回來. 家就在附近的人, 應該也可以回家休息休息吧?!

因為離下午一點半, 還有整整兩個小時的時間, 我忽然有些後悔沒有自己開車來. 若要兒子來接, 又覺得沒有必要. 幸好我知道附近就有一個圖書館, 可以去那裡看書. 早上因為擔心遲到, 也沒吃早餐, 因此隨便買了個冰冷的三明治填飽肚子. 之後, 就步行到附近的圖書館看書打發時間.

其實我自己包包裡, 也帶了本書, 是前一天才特意到住家附近借閱的. 在法院寄來出席陪審團的 “召集令” 外的一張說明書裡, 也特別建議可以帶本書或雜誌來打發等待的時間. 甚至, 集合大廳裡也有不少的雜誌提供閱讀, 但我還是寧願出去走走.

一點十分我就從容地出發走回法院, 然而說好一點半集合的工作人員和早上一樣, 依舊跚跚來遲. 等待中, 隔鄰的一位白人太太對著我和另一位也是台灣來的太太聊起天來. 她說: 已經是下午一兩點了, 我們應該不至於臨時再被轉派到其他分院才是.

因為如果其他分院缺人的話, 一部分人被臨時轉派他處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 但聽說通常是在早上剛報到後不久, 現在已經近兩點了, 再要開車到其他地點報到, 恐怕有點晚了吧?!

偏偏工作人員一進來就宣布有壞消息. 說是因為 Downtown LA 那裡的法院需要陪審團員, 因此, 我們當中有35個人將被臨時派往該處. 此話一出, 全場譁然. 從這裡開車到 downtown 加上塞車, 怕不要一小時 ? – – –

我因為沒自己開車來, 因此更加擔心. 萬一 “中獎”, 豈不是得讓兒子來接我前去?! (被轉派他處的人必須自行前往, 沒有 “專車” 可搭.) 有人忽然提議: 是否可以讓志願者 (volunteer) 代表? 許多人應聲附和. 結果卻只有一名女士志願前往.

既然如此, 還是只有靠電腦隨機選取 (random )了. 就在大家一臉 “衰” 時, 工作人員突然笑稱: 他只是跟大家開個玩笑, 沒有人會要被派往他處. 而我們所報到的這處分院, 下午也沒有其他的庭要開. 因此, 大家可以回家了. 全場隨即報以熱烈掌聲.

離開前, 工作人員一一唱名, 讓大家前去領 “畢業證書”, 證明我們出席了今天的 “陪審團候選營” (但是上面並沒有註明個人的名字). — 這張綠色證書有幾個用途: 上班上學者可用來跟老闆,老師證明, 自己今天確實是被徵召當陪審團員. 此外, 一年內再收到 “召集令”, 可以以此請求 “緩召”.

至此, 我的”陪審團候選生一日記”, 總算順利完成. 呼!

“候選陪審團員”一日記

在美國, 除了繳稅等義務之外, 人民還有另一項義務 — jury service (jury duty), 就是我們常聽說的 “陪審團” 服務.

去年十二月底, 收到一封來自洛杉磯縣法院, 通知參加陪審團服務的信函. 因為稍後即將接受手術, 我於是親自前往通知書上註明地點請求延期 (其實可以打電話). 一般說來, 每次提請延期 (若獲准) 最長可延三個月, 最多可有兩次延期. 當日值班人員在了解我的情況後, 隨即同意讓我延到四月下旬.

在應該報到前的三個星期左右吧? 又收到另一份確認出席地點, “預定報到日期” – – 等的通知書. 到了預定日期的兩三天前, 並收到電話通知, 提醒事先打電話確定自己是否該如期報到.

結果, 星期日晚上依規定打電話輸入通知書上的 ID 後, 得知我在星期一早上就得前往報到. (如果電話中表示星期一早上不必去, 星期一晚上就得再打電話, 以確定星期二需不需報到. – – – 如果每天的答案都是不需出席, 就得一直打, 直到該星期的星期五前夕. )

因為早上八點鐘就必須報到, 又因為擔心不知道會否因找停車位耽擱時間, 兒子決定開車送我前往. 早上起了個大早, 七點多就到了那裡. 結果, 工作人員卻在八點半多才 “開工”. 隨即展開說明, 發單子 – -等程序. 同時讓臨時需要延期的二十多人, 當場辦理延期.

經過以上事宜, 再讓剩下的約兩百人一一到窗口完成繳單, 及掃瞄報到卡手續, 已經早上十點半鐘. 不一會兒, 工作人員開始唱名. 有三十多位報到者 (呵呵, 我 “很幸運的”也是其中之一) 被叫往一間法庭, 成為被選為陪審團成員的可能人選.

進入法庭坐定後, 法官會先說明該案為民事或刑事案件. 並提醒大家, 如果最後確定被選為陪審團員之一, 務必要堅守公平原則. 至於如何做到公平? 就靠仔細聽取兩造說明, 和評估呈上的證據 – – 等等囉! 同時也一再提醒, 絕對不可以和 (該案的) 陪審團以外的任何人談論案情. – – – –

隨後, 坐在法官右側的一位男士 (不知道是檢察官還是其他身分?), 叫了我們一行中的十二位上到陪審團席, 算是陪審團員的 “候選人”吧? 稍後即由律師提出問題, 再視 “候選人” 的回答決定是否採用.

說來實在有點不可思議, 那一批被叫上去的十二位候選人, 竟然沒有一位被 reject. 我們這些未被叫上陪審團席的二十餘人, 於是通通被法官 “請回”, 再次回到原集合大廳報到. (必須持識別證到之前報到窗口, 讓工作人員再掃瞄一次.

因為英文終究不是那麼好, 遇到有些字彙不懂時, 難免有點 “鴨子聽雷” 的小小無奈. 因此, 能夠不被選上, 自然有如釋重負的感覺了. 只是, 工作人員說, 預計法院下午還有兩個庭要開, 因此所有人員暫時都還不可以回家. – – (待續)

雨與陽光

昨天早上起床後, 打算讓 QQ 到後院玩耍時, 才發現外頭正下著雨. 或許昨夜早已下了一夜的雨了吧?!

不能到後院去玩, QQ 當場 “衰臉”. 哦噢! 每當這時候, 總讓我想起兒子女兒小時候電視上那個兒童感冒藥的廣告: “下雨了, 媽媽不讓我出去玩 – – ” 兒子女兒小時候, 大概也有過這樣的委屈吧?!

整個上午天空一直灰濛濛的, 本以為會下一整天甚或更久的. 沒想到, 過了中午雨漸漸歇了, 最後終於雨過天青. 我於是決定開車帶 QQ 出去繞繞 — 在屋子裡關久了是會發瘋的. 下過雨之後的街頭, 有如漂洗過般一片清明, 空氣感覺起來更是特別清新. 唉! 雨如果也能洗去人們心中的陰鬱該有多好.

今天早上醒來時, 陽光早已迫不及待地在窗外輕敲. 放 QQ 到後院後, 我隨即拉開屋裡所有的窗簾, 陽光於是充滿了整個屋子. 甚至女兒房裡沒有窗戶的衣物間, 都特別給點上了燈. 這下了整個屋子可都徹夜的 “亮” 起來了. 哇!

經過數日的陰霾, 我的心情似乎也在這時亮了起來. 今天有事要忙, 明天 — 嗯! 就明天, 去買上幾個精緻的小蛋糕, 配上一杯好茶, 還有書與音樂, 那些人世間的不幸, 就暫時將它們都忘了吧! — 我在心裡這麼決定.

悲劇

最近幾個月因手術後體力變差, 加上心情也一直處於低潮, 因此一直沒有好好耕耘自己的部落格. 說是 “兩天打魚, 三天曬網” 也不為過吧?! 前兩天才終於打算振作起精神, 要好好發憤圖強, 不料又來個 “校園殺戮事件”, 讓我心情一下子又跌入谷底.

正如某主流媒體一位新聞主播所說: “Virginia Tech 校園殺戮事件發生之後, 許多人一定開始在想: “死者當中不知道有沒有我認識的人?” “我的朋友當中, 有沒有人的孩子是讀這所學校的?” “若有, 他們是否安全? – – (當時名單尚未公布). 一下子讓許多人都陷入了恐慌.

其實, 即使素不相識, 光想到那些人是如何在極其驚懼當中, 莫名其妙地被殘酷殺害, 三十幾個家庭也因此為之破碎, 就已經夠讓人心碎. 而這些受害者, 只是單純的到學校求學(或教學), 和兇手並沒有任何仇恨啊!

想當初, 那些父母必然是多麼地高興孩子能申請到心目中理想的大學, 又該是多麼歡喜開心地送孩子入學. 而如今, 竟是這樣的結局.

許多父母也不禁開始要擔心懷疑: 我的孩子在校園裡是否安全? 他們是否也可能會碰到這樣的煞神? 天啊! 孩子只是去學校念書, 又不是上戰場或入黑幫, 怎麼一時間竟彷彿有著 “命在旦夕” 的疑慮? 這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世界啊?

已經是四月中下旬了. 美國各高中的準畢業生們, 差不多都已經收到大學的入學通知(或拒絕信), 也差不多要決定選擇上哪一所大學的時候. 本想寫一篇有關這 “幾家歡樂幾家愁 ” 時節的文章的, 如今怕是沒那個心情了.

黑猩猩的真面目?

上次回台時, 偶然看到一部日本影集–狗狗猩猩大冒險. 內容是一隻非常聰明可愛的黑猩猩小龐, 帶著他的搭擋–鬥牛犬詹姆斯出任各種任務, 例如: 到大賣場買捕蟲用具, 牧場擠牛奶, 送布丁到學校給小朋友, 到遊樂場出遊時自行尋找出口 – – -等.

小龐和詹姆斯經常一起出任務.

做糯米丸子,擠牛奶, 小龐真的是聰明又可愛.

由於節目安排十分生動有趣, 加上黑猩猩的動作表情都非常可愛 (詹姆斯則永遠一張老 K 臉, 不過也很可愛啦!), 節目因此相當受歡迎. 就連住在美國的朋友都寄來被放到 youtube 上的該影集中的一段. 一時間我和家人及高中同學都陷入一股 “小龐熱”.

然而昨天看 discovery 頻道時, 卻被一個叫 rogue nature 的節目內容給嚇得目瞪口呆. 這個節目每周介紹一種天性兇暴的動物, 而黑猩猩 chimp 赫然就是其中一種 (上周則是黑熊) .

其實我也曾經在一本雜誌上讀到, 非洲有些地區, 就發生過多起猩猩盜走 (甚至從母親背上搶走) 嬰孩, 加以傷害或殺死甚至吃食的駭人事件. 昨天該節目中也提到同樣事實, 並說自1992年以來, 光是在盧安達 (如果沒記錯的話) 某個鄉鎮附近, 就已經有18名以上嬰幼童曾經遭受到攻擊.

在非洲的某一處猩猩研究區, 則曾經發生一起三十多隻猩猩利用石頭砸壞柵欄鎖後, 集體逃出的事件. 當研究區的一名工作人員搭計程車抵達時, 竟被這群猩猩擊破玻璃進入車中攻擊. 不僅該名工作人員被咬下三根手指, 當場血流如注, 計程車司機更是身 “手” 異處, 死狀甚慘.

三十幾隻脫逃的猩猩, 後來大多數被 “逮捕歸案”, 但仍有四隻至今 “逍遙法外”. 區裡的工作人員表示, 這四隻猩猩極度的危險兇殘. 他們並表示, 這類猩猩對人類其實毫不敬畏(respect). 也就是說, 對於攻擊人類, 牠們可是絲毫不會手軟的.

奇怪的是, 這些猩猩攻擊人類其實並非因為饑餓, 下手為何卻如此的凶殘, 並且似乎總是非得置對方於死地? 專家表示, 猩猩在攻擊人類 (或者牠們的同類) 時, 往往先咬下被牠們視為 “武器” 的 — 對方的手 (手指或手掌甚至手臂) 和腳, 極盡殘害凌虐後再予以丟棄, 其中很少有吃食殆盡的. 如此說來, 倒比較像在 “玩” 獵物. 想像一下, 和少數性情較暴戾的小孩, 將玩偶的眼睛,手,腳扯斷後予以丟棄的行為, 還真是十分相似.

節目中還提到, 有一名男士在某動物園裡, 無端遭到四隻脫逃的猩猩攻擊的恐怖案例. 這名受害者不僅十個手指全被咬掉, 兩腳被斷, 甚至右眼珠和鼻子都被扯掉, 讓人看了怵目驚心. 在園方工作人員出面營救時, 猩猩還與工作人員拉扯爭奪受害者. 最後工作人員 “不得不” 當場擊斃其中兩隻將受害者放在地上拖行的猩猩.

或許因為和飼養的猩猩有了感情, 該動物園裡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員認為: 猩猩就像我們人類一樣, 有善有惡, 有溫和有凶惡, 不能一概而論. 這點和我以前在雜誌上看到的文章, 說法倒是頗為一致.

但節目中有些其他專家卻不這麼認為, 他們認為猩猩簡直就像天生的黑幇, 為了爭地盤經常大打出手, 甚至不惜群毆對方至死, 可說極為殘暴. 動物探險家同時也是節目主持人則說, 通常他對於瞭解熟悉的動物, 就不會感到懼怕; 但對於猩猩, 可就不然了. 言下之意, 他覺得猩猩是 “金的金的” 很恐怖.

看這無辜的眼神,活潑可愛的個性, 和那些天性兇殘的猩猩應該不會是同類吧?

然而, 不論以前泰山影集裡的黑猩猩或 “狗狗猩猩大冒險” 裡的小龐, 為何都是如此的聰明可愛又善解人意? 究竟是種類的不同, 或因人類畜養教導, 抑或真如前述那位動物園女性工作人員所言: 和人類一樣, 牠們也有善有惡? 總之, 究竟該如何看待猩猩? 就看各人的定奪了.

P.s. 以上照片拍自電視 “狗狗猩猩大冒險” 節目.

十三號星期五

今天是十三號, 又逢星期五, 也就是所謂的黑色星期五.

女兒昨天打電話半開玩笑地跟我說, 十三號星期五, 最好別出去. 這是西洋人的迷信, 我並不特別相信, 何況今天正好有事非得上銀行. 下午我帶著 QQ 開車出門. 照例, 我幫 QQ 開了後座車窗, 讓他享受 “兜風” 的樂趣.

然而, 就在社區旁的一處 stop sign 停車等待前進時, 一輛 pickup 竟然在我後方緊急煞車. 因為車子經過改裝 (就是那種輪胎加大車身加寬架高的), 從後照鏡看起來就像一隻巨獸, 讓我當場嚇出一身冷汗. 因此在 stop sign 轉彎之後, 我趕緊靠邊讓也左轉的它先行. 對方也果然加緊油門揚長而去. 這種冒失鬼, 還是離他遠一點的好.

在繼續前往銀行的路上, 還碰上一部車一路緊跟. 到此, 我終於決定到銀行辦完事後立即回家. 十三號星期五, 不論是不是真的不吉利, 至少今天開起車來真的是有點不太順利 (難道有搗蛋鬼出遊?) 唉! 不如回家睡大頭覺去吧!

就愛看電視

我一直很喜歡看電視. 雖然還不至是個超級電視迷, 但只要一有空, 常常就會想要打開電視. 因此, 對於那些能夠很篤定的說: “我從來不看電視” 的人, 可以說萬分的欽佩, 也覺得很不可思議.

儘管如果非要我在所有嗜好與興趣中選擇一項 “最愛”, 我恐怕還是會選擇 “看書”. 不過, “看電視” 也就順理成章的, 會被我排在第二位.

從不認為看電視真的一無是處, 相信關鍵在自己的需求究竟是什麼. 我喜歡看動物和知識性節目, 因此, animal planet, discovery, national geographic- – – 等頻道, 就成為我的最愛. 有些人上了一天的班, 回到家只想輕鬆一下, 大概就會想看看喜劇或綜藝節目. 至於, 想知道時事以及全球大代誌, 當然就得看新聞囉!

有些人則是超級喜歡看連續劇, 台灣的, 大陸的, 日本的, 韓國的都好. 一位好友的女兒就跟我取笑她老媽: 我媽最愛看韓劇了. 所有的韓國男星, 她通通都知道. 不過, 她最喜歡的還是裴勇俊啦 – – !” 害得朋友既好笑又尷尬.

我也很喜歡看連續劇. 但 “偶像劇” 不看, 因為早過了崇拜偶像的年齡. “歌頌帝王功業彪炳” 的也不看, “一將功成萬骨枯”, 一位功業彪炳的帝王, 必然更是歷經鏟除異己, 宮廷鬥爭, 甚至侵略他國等過程. 而那些, 都是我最懼怕及厭煩的.

然而, 無論什麼樣性質的節目, 只要用心應該或多或少, 還是可以從中獲得一些知識或體認的吧?! 偶爾我也會陪老公看看歷史劇錄影帶, 終於能夠試著諒解, 身邊某些喜歡耍心機和挑撥離間的人, 或許她們的前世, 就是生活在宮廷之中. “為了自保”, 因此才養成 “先下手為強”, 不斷的使計陷害她人的習性吧?

常常會在看到兒童或動物被虐或遭受不幸的節目或新聞時, 哭得稀哩嘩啦 .有一天老公實在看不下去了, 就跟我說: “那麼可憐就不要看了.” 我知道他寧願我看些令我開心或快樂的節目, 但我至今還是喜歡看那些, 會讓我一邊看一邊哭 (加上一邊罵那些虐待或傷害孩子和動物的混蛋) 的節目.

我愛看電視的 “毛病” 也 “傳染” (或是遺傳?) 給了女兒 (兒子則有他更愛的電腦). 還住在台灣時, 有一天女兒老師在課堂問班上學生: “有沒有人是放學回家就開電視的舉手”. 沒想到當時才一年級的女兒竟然舉手, 而且還是班上唯一舉手的. 嗚嗚! 回家後她還很高興的告訴我, 害我這做娘的當場臉上四條線.

一位朋友說得好: 看電視只需要花少少的電費, 就可以獲得知識, 新聞及娛樂 – – 等多樣效果. 實在是最便宜的娛樂消費. (當然啦, 或許也有人會認為, 看電視是浪費電又浪費時間.) 我卻相信, 電視其實也可以像一座圖書館. 至於其中有些什麼樣的知識, 就待各人自己去發掘了.

小心拉腳鬼

這幾天女兒放春假返家, 我們天天在家無所事是, 於是上 youtube 看小狗的短片. 後來實在閒極無聊, 又搜尋了有關靈異的短片.

說是 “靈異短片”. 有些其實根本是無聊搞笑, 當然也有不少一看就知道是做假的, 但還是有些真的讓人覺得滿不可思議. 例如有一部據說發生在美國某州, 有關一部警車追逐違規駕駛車輛的短片, 就十分邪門.

片中警員發現一部車輛違規行駛 (超速+蛇行), 於是展開追逐. 奇怪的是, 就在警車追逐幾分鐘後, 來到一處鐵柵欄前時, 該車竟然憑空消失. 而整個追逐過程, 都被警車上的攝影機拍攝了下來.

影片是否為真, 或有人故意假造, 不得而知. 如果是真的, 又為何會流出? 也很令人好奇. 但如果影片真的攝自警車上配置的攝影機, 那就真的 – – –

另外, 還有一個攝於台灣某大樓停車場的 “不明黑影” 的短片, 也讓人感覺十分詭異. 片子其實非常簡短, 就是一個疑似 “好兄弟” 的影像, 神秘出現在停車場後數秒後, 隨即又穿牆消失. 可能因為住都市裡的人, 多少都有過停車和行走在地下停車場的經驗和必要吧?! 因此只要再稍加一點點想像, 感覺就特別恐怖.

本來只是因為閒極無聊, 看看短片消遣消遣的. 結果女兒卻被嚇得不敢一個人睡覺, 就連下樓拿東西, 都得有人陪. 我一邊取笑她 “惡人無膽”, 同時想起以前自己也有過自己嚇自己的白痴經驗.

話說兒子女兒小時候, 我常會在睡前跟他們說兒童故事, 或唸唸床前故事集給他們聽. 有一天, 卻換他們跟我說了個恐怖的鬼故事. 他們告訴我: 睡覺時最後把腳藏在棉被裡, 尤其絕對不可以伸出床外, 否則半夜躲在床底下的“拉腳鬼”就會出來拉你的腳- – –

我看當時還沒上小學的女兒, 一邊跟著哥哥一起說著故事, 一邊已經被自己嚇得快哭了, 便問他們哪裡聽來什麼拉腳鬼的故事. 原來, 是大他們沒幾歲的“小小叔叔”告訴他們的. 我只好告訴他們世界上沒有所謂的拉腳鬼, 以後絕對不可以再說什麼拉腳鬼的故事, 以免自己嚇自己. 兩個小傢伙後來才終於能安心入睡.

兒子女兒可能早已忘記, 他們曾經告訴過我拉腳鬼的故事. 然而, 我可是從那天晚上開始, 再也不敢在睡覺時, 將腳伸出床舖外了呢!